至2015年3月底,我国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数量共23台,额定装机容量为21395MWe。1-3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13102.7亿千瓦时,其中核电累计发电量为350.69亿千瓦时,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2.68%(详见图1)。与燃煤发电相比,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1115.19万吨,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921.81万吨,减少排放二氧化硫9.48万吨,减少排放氮氧化物8.25万吨。
1-3月,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机组的运行风险,继续保持安全、稳定运行,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(INES)一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。各运行核电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件、环境事件、辐射污染事件,未发生火灾爆炸事故,未发生职业健康安全危害事故。环境监测结果表明,各运行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的排放量均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,所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涨落范围之内。